再谈施蛰存请吃鲈鱼

看到《温州读书报》上朱金顺先生《也说说施蛰存请吃鲈鱼》,非常高兴。朱先生文中称我为“老友”,实在太客气。三十年前我在北师大当博士生时,朱先生就是北师大的老师,当然是我的师辈。朱先生擅长考证,我也有同好,以前我们也有过这方面的交流。在学术、考证问题上,我历来“没大没小”,朱先生也从不见怪。这次他认为我说错了,把两次友人去松江施家吃鲈鱼的事当成了一次,我要坦率地表示不能苟同。

朱先生的理由有三:一,孔另境编《现代作家书简》极为严谨,在叶圣陶信尾添上的“(十八年)”不会错;二,沈建中《遗留韵事(施蛰存游踪)》也说是年;三,叶圣陶信中没提王伯祥,他可是最年长的,这是“能够说明这两次请吃鲈鱼,不是一次的证据”。

沈建中兄与我同在上海,我便给他打了电话。他说,他写的“越一年(陈按,即年),郑振铎……遂与叶圣陶、徐调孚结伴去松江施家作客”云云,就是依了《现代作家书简》上的“(十八年)”,并没有其他来源。因此,他说不能引他的书作为根据。沈兄还说,他在研究中发现《现代作家书简》确有系年错误,并举了例子。我又向他核实:朱先生文中说的“孔另境……按邮戳加上了‘(十八年)’”是不是他书中说的,有没有根据?沈兄说他没有说过这话。看来,“按邮戳”云云只是朱先生的想象。

我认为,叶圣陶信尾添上的“(十八年)”,不管是叶圣陶自己添上的,还是孔另境问了叶圣陶后添上的,都不能保证叶圣陶绝不会记错。其实,这样的误记是常见的,也不算什么大事,何况还加了括号,因此该书仍不失“极为严谨”。叶圣陶信中没提王伯祥,只能说明施蛰存那次可能没有赠送给王伯祥,并不能作为“说明这两次请吃鲈鱼,不是一次的证据”。王伯祥固然是几位朋友中年纪 的,但也没比叶圣陶、郑振铎、徐调孚大多少。查年12月27日王伯祥的日记,确实也没有施先生送鲈鱼的记载。叶诗中说“红腮珍品喜三分”,看来施先生这次只送了叶、郑、徐三人。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。因此,我觉得朱先生这次的考证,没有什么说服力。

我认为叶圣陶信尾添上的“(十八年)”应该是“(十九年)”才对,就是因为看到了十九年(年)12月21日王伯祥的日记。这与一星期后28日叶圣陶致施蛰存信中所说完全对得上。如果按照朱先生的意思,那么,叶、郑、徐三人是年12月(21日前后)去施家吃鲈鱼,同月27日又收到施先生赠送的鲈鱼,这样吃了两次还不够,又在年12月21日(恰恰正好是一年后)再带上王伯祥、钱君匋两人去施家第三次吃鲈鱼?这样的可能性显然是非常小的。沈兄认为是不可能的,当年去松江的交通也并不方便。我又想,如果叶、郑、徐三人在一年前就曾经去过施家吃鲈鱼,他们肯定会告诉王伯祥,王在日记中也应该记一笔的。(选自《温州读书报》年第8期)
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180woai.com/afhzz/1756.html


冀ICP备2021022604号-10

当前时间: